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字词:

 

单词 Roman law
释义
Roman law     罗马法

罗马人编纂的法律,是当代许多国家*民法(civil law)的基础。罗马法可追溯至王政时期(约前753年起),前450年的*《十二铜表法》(Twelve Tables)被公认为古罗马最早的重要法典。在约公元前150年之前,这些法律被精心制定,作为民法,仅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。而随着领土、商业利益和国外条约的不断增加,古罗马法院采用了另一种体系——国际法。此国际法体系源出自然法(即适用于所有人和自然的法律)哲学概念,适用于涉及各国罗马行省臣民的案件,也适用于外国人或行省公民与罗马公民之间的诉讼。国际法逐渐对民法产生影响,两个法律体系因而也有许多共同特征。随着罗马法的司法判读、法令和立法等不断发展,出现了许多异常。后经拜占庭皇帝*查士丁尼一世(Justinian Ⅰ)进行法律改革,正式编定罗马法《民法法典》或《查士丁尼法典》(529—565年间出版)。《查士丁尼法典》由4部分组成:(1)《法典》,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,取消了相互矛盾和异常的条文;(2)《学说汇纂》,汇集了法学家的学说;(3)《法学总论》,法律学生使用的法学课本;(4)《新律》,包括《法典》出版后查士丁尼颁布的新法令。罗马法稍有地域差异,一直沿用至拜占庭帝国毁灭后的中世纪欧洲。现代法典*《拿破仑法典》(Code Napoleon)使罗马法律在19世纪对欧洲以外地域的传播有重要的影响。

随便看

 

科学时代收录了46211条科普词条,基本涵盖了常见科普常识及英语词汇的翻译,是科学学习和研究的有利工具。

 

Copyright © 2000-2023 Sciera.cn All Rights Reserved
京ICP备2021023879号 更新时间:2024/12/22 16:08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