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词 | 美国环境保护署如何划分致癌物质? |
释义 | 美国环境保护署如何划分致癌物质? 致癌物质指能够引起癌症(恶性生长或全身扩散、破坏组织的肿瘤)的媒介物。美国环境保护署根据对人体的毒性,对化学物质和物理物质进行了分类。 美国环境保护署致癌物分类系统 A组人类致癌物质 该组物质指存在充分的流行病学研究证据,证明物质与癌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。 B组疑似人类致癌物质 B1:存在充分的动物研究证据,而来自流行病学研究的证据有限。这类物质归为B1类致癌物。 B2:存在充分的动物研究证据,没有来自流行病学的数据或数据不足。这类物质归为B2类致癌物。 C组可能人类致癌物 这一类中,来自动物研究的致癌性证据有限,没有流行病学研究数据。 D组无法划分的人类致癌物 来自流行病学、动物学研究的数据不充分或完全缺失,无法评估该物质的致癌性。 E组非致癌性物质 这类物质已经经过至少两次的全面(环境保护署这样认为)癌症测试,也从流行病学和动物学上对不同物种进行了全面的研究,但结果都是阴性。E组的分类是建立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之上;物质在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具有致癌性。 美国国家毒理学计划组也发布了一份致癌物报告。该报告将物质分为“已知人类致癌物”和“适度预期人类致癌物”。最新的第11期致癌物质报告发布于2005年,包括了246个条目,其中58条属于“公认已知人类致癌物”,188条属于“适度预期人类致癌物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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