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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词 景颇族有什么礼仪和禁忌习俗介绍
释义 景颇族有什么礼仪和禁忌习俗介绍
景颇族是云南特有的民族,主要聚居在德宏州各县的山区及怒江州沪水县的片古岗地区,少数散居在腾冲、耿马、澜沧等县,那么你了解景颇族的礼仪和禁忌吗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景颇族的礼仪和禁忌,希望你会喜欢!
景颇族的礼仪和禁忌
景颇族热情好客,但到景颇山寨做客很有讲究。
骑马到景颇族山寨,寨门外便要下马步行。向景颇朋友表示友好,切记不能去摸他们的头,也不能从后面拍肩膀。摸头这种行为会被认为是欺人的行为。
嚼烟丝和饮酒是景颇族向客人表示友好、尊重与礼貌的方式。客人若不抽烟、喝酒,应十分礼貌地加以谢绝。进入景颇族人家,要在主人指定的位置就坐,不得久立不坐,更不能到处乱闯。主人家的卧室是不准外人进入的。客人就坐后不能跷二郎腿,妇女不能托着下巴而坐,因托下巴坐是表示哀悼。屋内不能吹口哨,客人不能坐主人的座位。主人递来的烟酒,客人必须用双手去接。熟人间相互敬酒,不是接过酒来就喝,而是先倒回对方的酒筒里一点再喝,认为这是互相尊重之意。几个人一同到景颇族人家,主人一般不亲自一一敬酒,而是把酒筒交给年纪大点的人。把酒筒交给你了,也把心都交给你了,要你代表他的心意,给大家敬酒。喝酒应用筒盖,不能就酒筒直接喝。大家共喝一杯酒时,先要让老人喝。每个人喝一口后都要用手揩一下自己喝过的地方,然后再传给别人。主人家杀鸡招待客人时,客人不能去夹鸡头、鸡脚吃。按景颇族习惯,鸡头要用来敬老人或年长者,鸡脚则属于小孩。为了对客人表示尊敬,主人常常把鸡头夹给客人,这时客人应非常有礼貌地把鸡头转奉给在座的老人或年纪最长者。景颇族喜欢从山上采些阔叶回来当碗碟,在饮食中,叶子千万不能倒着用,否则将被当做仇人遭怒视。
景颇族认为谷子是狗从天上带来的,所以忌吃狗肉。在景颇山寨,放枪放炮不能只放三响,因为放三响表示报丧。景颇族男人的长刀、火药枪、挎包和衣物,忌讳妇女触摸或从上面跨过。“目瑙"是景颇族传统盛大的节日,不分民族,不论男女都可以参加,尽情歌舞。但是作为客人,跳舞时不能跑到瑙双(领舞者)前面去跳,一般也忌讳紧跟在瑙双后面跳,而是应跟在大队伍后面。
景颇族的习俗
节日
民族传统节日主要有目脑纵歌节、能仙节、新米节等,其中最盛大、隆重的节日为目脑纵歌。
目脑纵歌是景颇族祭祀天神“木代"的传统祭典活动。“木代"是景颇族超自然信仰中最大的天神,代表着财富和幸福,能够给人予保佑,是只有山官家才拥有祭祀权力的神。祭祀“木代"的目脑是山官显示威望和权势的象征,举行次数越多、规模越大,山官在百姓中的威望就愈高。过去,目脑主要为祭祀、庆祝丰收、庆祝战争或拉事的胜利而举行。举行目脑时,山官统辖之下的村寨须筹集猪、牛等祭品进行供奉,牺牲和耗费十分巨大,因此祭祀“木代"的目脑并不普遍,一个山官辖区一般数年或数十年才举行一次。目脑以大型的群众性歌舞活动形式呈现,内含祈求木代及其他诸神保佑辖区居民五谷丰登、人畜平安的意蕴。因此,山官举行目脑之际,百姓均踊跃参与。
1983年4月,目脑纵歌被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确定为景颇族人民的传统节日,一般由州县或乡的人民政府组织,于每年的正月举办。节日期间,成千上万的景颇族男女身着盛装,从崇山峻岭、苍苍莽林中欢欢喜喜地汇集到举行目脑纵歌盛会的广场。景颇族各个支系的人们都把木脑纵歌奉为最神圣、最庄严的节日,把参加目脑纵歌盛会视为莫大的幸福和乐趣。节日期间,除传统的目脑纵歌舞会之外,主办者还会举办各类文艺演出,组织商品展销、科普知识宣传和召开各种类型的招商引资会议[2]。
婚恋
景颇族婚姻实行丈人种(景颇语称“木育",载瓦语称“勐")与姑爷种(景颇语称“达玛",载瓦语称“墨")单向联姻的婚姻形式。两个家庭一旦缔结婚姻,不仅产生“姑爷"(女婿)和“丈人"(岳父)两种个人身份,同时也产生“姑爷种"和“丈人种"两种群体的身份,形成固定的丈人种与姑爷种关系。妻子一方三代以内的所有亲属都同时成为丈夫一方的“丈人种",丈夫一方三代以内的所有亲属也都成为妻子一方的“姑爷种"。建立了丈人种与姑爷种关系的家庭,双方的联姻关系只能是单向嫁娶,丈人种家的男人不能娶姑爷种家的女人为妻,姑爷种家的女人也不能嫁给丈人种家为媳。此外,联姻还必须恪守姨表不婚、同姓不婚和等级内婚的原则。过去,倍受推崇的是不对称的母方姑舅表兄妹优先婚,一个男子最理想的配偶是舅舅的女儿,一个女子最理想的丈夫则是姑姑的儿子。20世纪50年代以后,随着政府禁止近亲结婚法令的推行,姑舅表联姻的情况已发生很大改变。
景颇族青年男女恋爱、社交自由。过去,村寨中设有专供青年男女进行社交的“公房",青年男女到公房约会称为“赶脱总"。新中国成立前,绝大多数婚姻由父母包办,实行买卖婚姻,盛行转房和妻死续娶妻妹的习俗,采取讨媳妇(载瓦语称“米确")、订媳妇(载瓦语称“米东")、偷媳妇(载瓦语“米考")和抢媳妇(载瓦语称“米鲁")4种方式缔结婚姻。讨媳妇,是最普遍的一种婚姻缔结形式,男子的父母或男子自己看中某个姑娘,想娶她为妻,便请人或自己设法在姑娘不知情的情况下,偷得姑娘身上的一块手帕或一根头发,也可以是她衣服、背包上的一根线头,或随身带的槟榔、草烟等,把偷到的东西拿去请祭师打卦,如打卦结果认为合适,男方家会再在自己的村寨中选择一个媒人“勒脚",在女方的村寨中选择一个媒人“长同",在打卦确定的日子里,由勒觉、帮手和其他男女伙伴携酒去女方村寨,由女方的媒人“长同"作内应,在女方村寨外截获这个女子后,由两个女方村寨的姑娘和男方同来的同伴陪伴把她护送回男方村寨,同时,“长同"带着酒到女家通报并商议聘礼。婚礼在当天或第二天举行,第3天新郎陪同新娘带上聘礼去丈人家回门。如果姑娘的父母反对这桩婚事,必须在举行婚礼董萨祭鬼之前把女儿领回,如果在此之后,就只有待他日通过“讲事"的方法解决。
订媳妇,当男子家看中一个女子,但她尚年少不能结婚,就把她“订下",待女子成年后再择日讨回。已经被人“订下"的女子一般不会再被别的男子讨去。偷媳妇,是一个男子看中一个女子并经过董萨打卦决定要讨这个姑娘,但姑娘的父母和姑娘知道后反对,为躲避男方强求,姑娘躲藏起来,在这种情况下男方请长同、勒觉等伙伴设法把姑娘从躲藏的地方偷抢出来成亲,之后再商议聘礼等事宜。抢媳妇,是在几个男子同时看中一个女子或一个女子与几个男子产生爱情,男方相互猜疑,采取先下手为强的方式,在不事先通知对方,不管对方愿意与否的情况下把该女子强抢去成亲。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,在政府婚姻自由政策的推动下,订媳妇、偷媳妇和抢媳妇的娶妻方式已逐渐消失,目前景颇族的娶妻方式都以讨媳妇的方式进行。
过去,景颇族实行婚后一段时间内的“不落夫家"或“望门居"。新婚之后,新娘即返回娘家,新郎不断地背酒前往丈人家拜访,白天帮助岳父家干活,晚上与新娘同居,直至新娘怀孕,才携回新郎家中。婚后,姑爷除了在重要仪式时去丈人家拜望送礼外,还必须到丈人家进行3次杀牛献祭,之后其妻才能够最终脱离丈人种世系群体,而归属于姑爷种世系群体[2]。
丧葬
景颇族的丧葬习俗独特。凶死行火葬,幼殇行天葬,正常死亡行土葬。
在家中自然死亡视为善死,在外意外死亡、刀枪致死、上吊、投河自杀以及难产死亡均视为凶死。
凶死者,尸体不能进寨。善死者亡,家人立即朝天鸣枪报丧,亲朋村邻闻讯带着礼物前来奔丧、帮忙。尸体在家停放数天,入棺前洗尸、更衣,收殓入棺时在尸下垫棉毯(男用)或筒裙(女用)。
过去,棺材用粗大的树身挖空而成。年轻人死没有特别的仪式,有子孙的老年人死,村邻及奔丧人夜晚在死者家通宵达旦跳祭祀舞蹈“布滚戈"(载瓦语,景颇语称“崩洞"),舞蹈须连跳数夜,直至下葬后第二天结束。
埋葬的地点须选择地势高、背依山顶面向斜坡、迎面有山峰为理想的坟地。坟址以抛掷鸡蛋的方式选择,鸡蛋破碎处为死者中意的吉址。丧葬仪式分埋葬和送魂两部分,过去,送魂仪式与葬礼仪式一般分开举行,在葬礼后一年之内完成即可。
现在,大多数人家的送魂仪式与葬礼同时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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