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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词 orders of architecture
释义
orders of architecture     建筑柱式

古典建筑(□建筑学[architecture])中的基本组成部分。包括5种主要支持柱式——多立斯柱式、托斯卡纳柱式、爱奥尼亚柱式、科林斯柱式及混合柱式。这种柱式最早由埃及人使用,但后来由希腊人和罗马人发展,组成柱子的各部分之间的比例决定了整个建筑的比例。

每一种柱型通常包括4个主要部分——柱角、柱身、*柱头(capital)及柱上楣构,这几个部分在装饰上都有独立的形状及类型。第一种柱式——多立斯柱式历经了发展,有两种形式:希腊式多立斯和罗马式多立斯,前者无柱角,后者有柱角且比例小。罗马式托斯卡纳柱式与多立斯柱式正相对立,它朴实,无凹槽。爱奥尼亚柱式约公元前6世纪最早出现在小亚细亚,公元前5世纪希腊人采用了这种柱式。其体积细长,柱头由4个螺旋形卷形物(盘蜗)装饰而成,两个在前,两个在后。科林斯柱式是最富装饰性的柱式,古希腊经常使用这种柱式,但发展它的却是罗马人。罗马人又把科林斯柱式有*爵床叶饰(acanthus)叶片的柱头同爱奥尼亚有盘蜗的柱式组合形成混合式柱式。

壁柱附属于墙壁的矩形柱,与柱式系统相一致,但与长圆形柱不同,通常只起装饰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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